宣城校区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3-09-28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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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结合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多媒体教室泛指校区教学楼内安装有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公共教室,是由学校投入专用信息化资金建成,原则上只为校区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章 多媒体教室组织管理

第二条 教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务办)负责安排多媒体教室的借用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校区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第三章 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及服务要求

第三条 正常教学工作日,任课教师按照教务系统课表正常上课,信息中心做好技术保障工作,课前认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开启,在教学活动结束后及时关闭设备。

第四条 教师因教学工作安排,需要临时借用或调换教室的,应至少提前一天通过教务系统向教务办申请教室借用手续,信息中心依据教务系统中的借用信息做好技术保障工作。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信息中心对多媒体设备进行例行检修,原则上不接受多媒体教室的临时借用。

第五条 自习室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需提前到信息中心多媒体管理值班室填写《自习室多媒体临时使用登记表》。

第六条 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使用多媒体教室,必须提前到相应的多媒体教室了解设备状况,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试运行所用教学应用软件(课件)。

(二)严格按操作程序规范使用多媒体设备,发现异常情况或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与信息中心多媒体管理人员联系(联系电话和呼叫按钮见讲台标注)。

(三)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卸载操作系统或设置、修改系统的运行命令;安装软件必须提前一周与信息中心多媒体管理人员联系,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不得使用带病毒的应用软件。

第七条 信息中心多媒体管理人员应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管理维护好多媒体设备,为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排除常见的运行故障,对暂时不能排除的故障,要迅速调整教室,妥善安排处理。

第八条 教学楼物业管理人员课后应做好教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好教室的门窗开关、安全巡查等工作。

第九条 学生上课或自习时,应爱惜教室内环境卫生,维护设备与公共设施安全,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大声喧哗、不携带早餐或零食,不在投影幕布上涂划,不随意操作电脑、功放等设备或上网,严禁使用或破坏多媒体供电设施,若影响多媒体设施正常使用或造成设备系统损坏的,将按校区有关文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条 因教务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教室排课冲突、教室使用信息不准确等,上课教师应及时联系教务办告知情况,信息中心多媒体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处理,不影响教师正常教学。

第十一条 教室设备如发生突发性故障,由信息中心派出工作人员解决问题,如短时间无法解决,应征询任课教师意见后安排调换教室,保障教学秩序正常。对于没有当场解决的故障要及时维修,并跟进故障解决情况,做到有始有终,认真记录。

第十二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使用校区教室。公共教室原则上一律不出借给校外单位使用;严禁在教室内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严禁将教室借用后再转借。

第十三条 在教室使用过程中,教室使用者应遵守相关规定,服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使用。因违反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使用人和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多媒体管理值班室地点及电话

敬亭学堂505室,0563-3831287

新安学堂525室,0563-3831331

本办法由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宣城校区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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