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管理暂行规定
多媒体教室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2013-12-12
文章作者: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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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多媒体教室是我校的公共教学资源,教室的使用和调配由教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务办)统一管理,多媒体教学设施的日常维护由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统一管理。

一、教室使用

常规性使用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办根据教学计划需要统一安排;临时性借用多媒体教室,学生借用教室需持借用教室书面申请,经系辅导员签字同意后,由教务办同意并办理《多媒体教室借用单》,然后送至多媒体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员安排多媒体的使用;教师学期中途若需临时借用多媒体教室、变更教室或调换上课时间,需到教务办申请同意后,持教务办书面变更通知到多媒体管理办公室办理使用手续。

多媒体教学设施的检测与教室安排调整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准备,因此临时性借用多媒体教室,需提前半个工作日以上办理好借用手续,否则多媒体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予借用。

信息办将每周日对多媒体教室设备进行例行检修;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接受多媒体教室临时借用;多媒体教室出现紧急故障时,多媒体管理办公室按照实际教学需求临时分配代用教室,多媒体教室使用者需接受和配合多媒体管理办公室的临时协调工作。

多媒体教室使用者需严格按照多媒体讲台上张贴的操作规范或管理人员的使用要求使用多媒体设施;多媒体教室只提供给本校师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对社会提供服务。

二、资产管理

多媒体教室所有设施、配件都是学校资产,使用者有责任维护多媒体相关设施,不得破坏、挪用以及带走任何设备及配件;万一无意中带走设备,必须第一时间主动送还;正常使用过程中遇到设备故障或损坏,请立即向多媒体管理员报告。

多媒体教室使用者每次开启教室时,请立即检查现场清单中设备及配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请立即报告多媒体管理员,由多媒体管理员现场明确责任人。若使用完毕后仍未报告,则追溯最后使用者为责任人。

凡故意破坏、挪用以及任何原因带走多媒体教学设备或配件,或发现设备故障而不报告,造成现场或后续上课时形成教学事故的,事故责任由可追溯的最后使用者承担。

三、故障报修

为确保多媒体教室的正常使用,多媒体教室使用者在开始使用前对多媒体设施的功能完好性进行查看,发现问题应及时通过服务电话、对讲按钮等方式联系多媒体管理员及时处理;上课中途出现多媒体故障时,按多媒体讲台上的提示,联系多媒体管理员处理。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管委会

2012101

附:多媒体管理办公室电话:0563-3831287多媒体管理办公室地址:一号教学楼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