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信息办公室经费管理办法
(2013年7月11日宣城校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信息办公室各项收入的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网经费管理
一、总则
根据宣城校区信息化建设任务重、用户基数较少的的实际情况,结合校本部“大规模建设和更新由学校投入,日常运行维护由使用者负担”的建设思想,宣城校区在全面建设完成之前的时期内,初期以学校投入为主,后期逐渐部分实现“以网养网,良性发展”的目标。
信息办公室是宣城校区校园网的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部门,受管委会委托,按2013年7月11日主任办公会宣城校区纪要【2013】12号文件制定的《宣城校区校园网计费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标准,向校园网用户代收校园网出口网络费用。
二、收费管理
收取的所有经费在校区财务办公室单独设立账户进行管理。
校园网出口流量实行先缴费、后上网的管理模式。
网络缴费必须以一卡通刷卡的形式缴纳,不得收取现金。
严格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使用经费。
三、经费使用方法
经费必须按以下分项比例专用,由财务办公室监督使用。
校区建设期间,所收取的网费的使用比例如下:
Ø20%用于部分支付网络接入费(因建设期间学生数量有限,所收网费不能完全满足支付网络接入费的需要,不足部分的网络接入费由管委会纳入日常建设专项预算的方式解决)。
Ø40%的经费累积起来作为校区信息化建设基金(用于支持信息化专项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攻关支持、专业技术培训等发展用途),必要时作为支付网络接入费的补充。
Ø30%用于支付校园网的日常维护。
Ø10%用于支付各类临时外部招聘人员(不含内聘人员)的报酬及服务外包费用。
Ø
二、校园卡经费管理
一、收费
收费标准参照校本部标准执行。
收取的所有经费在校区财务办公室单独设立账户进行管理,由财务部门监督使用。
用户以刷卡的方式缴纳到该专用账户,或在财务部门向该账户预交费用后再行办理,不得收取现金。
每届新生、学校在册各类人员以及因公务需要的单位,首次办卡时免收校园卡成本费。
其他合作单位的非本校在册人员首次办卡收取成本费15元。
任何类型的用户补办各种类型的校园卡(包含一卡通、电子门卡等),或者新办各类临时卡,每张卡片收取成本费15元。
二、经费使用
上述费用在财务办公室设立专用账户,专门用于购买新的空白卡片、制卡耗材、一卡通业务加班补助等用途,由财务办公室监督使用。
三、图书馆经费管理
为规范图书馆日常业务管理,对图书馆日常业务中的收费行为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收费依据
校本部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
二、收费标准
读者在损坏、丢失图书时,需进行赔偿。赔偿标准为:
1)赔款按原书价格的3-10倍缴费。(旧版图书定价在5元以内的按10倍缴费)
2)赔书交10元加工处理费。
3)丢失光盘每张赔5元。
读者借阅图书超过规定的归还期限时,实行处理制度,标准为:
每本书超期天数乘以0.1元/天。
三、收费管理
收取的所有经费在校区财务办公室单独设立账户进行管理,由财务办公室监督使用。
各种收费必须以一卡通刷卡的形式缴纳,不得收取现金。
严格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使用经费。
四、经费使用方法
经费的使用比例如下:
1)30%的经费用于图书馆书籍修补加工的材料费用。
2)30%的经费用于支付各类临时聘用人员的报酬和本单位职工的加班费、。
3)10%的经费用于支付各种特殊开支。
4)30%经费用于图书馆科研发展基金,作为本部门员工的业务培训、业务课题科研支持等用途。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管委会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