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校园智能卡管理暂行规定
(2013年7月11日宣城校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校园智能卡(以下简称“校园卡”)工程是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的重要基础,旨在方便师生员工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等活动。为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信息办公室是宣城校区校园卡的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部门。
校园卡办理对象为本校区学生,在职员工及直系亲属,参与校区建设的离退休人员,特聘、外聘教师、因公务需要的学校单位,以及经学校有关部门书面认可的合作单位的人员。我校其他校区来本校区的工作人员以及校外访问人员,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办理临时校园卡。其他社会人员一律不予办理校园卡。各类人员的办卡依据为人事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的书面证明。
学校因管理需要,对于临时卡的功能可设置一定限制。
校园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信息办公室经费管理办法》,对补卡及非本校在册人员办卡收取成本费用。
任何开通校园卡的用户将视为同意本规定的约束条件;开通使用校园卡的用户必需无条件遵守本规定。
校园卡仅供核定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赠送、出让、转借他人使用;持卡人是该卡发生的一切民事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单位部门为第二责任人;对于以单位名义办理的公务卡,其单位为第一责任人。
用户因任何原因正式离校时,必须办理校园卡注销业务,对卡片对应账号进行结清,并向校园卡管理部门交回校园卡。
二、校园卡功能
1.身份识别:在学校许可的场所替代工作证、学生证的身份证明,实现基本的身份认证或信息查询;
2.图书借阅:图书馆、阅览室的图书借阅时的身份识别及生成借阅记录;
3.师生员工考勤:各类考勤、点名、签到等;
4.门禁授权:教师公寓、学生公寓,实验室、办公楼等场所的进出身份认证;车辆道闸使用授权;
5.实验登记:实验、上机登记;
6.校内消费:食堂、超市、浴室、商铺等场所的消费活动;
7.其它功能:乘坐学校交通车、各种小额代扣代缴等,以及日后其他需要使用校园卡的用途。
三、校园卡业务
1.充值:用户卡内余额即将使用完毕之前,应及时到指定的充值点或圈存机进行充值。
2.挂失:持卡人如果丢失卡片,可以在各学生宿舍、食堂等处的自助终端上快速挂失,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到信息服务大厅或校园卡管理部门办理挂失手续;用户丢失卡片应当及时挂失,以避免持卡人经济损失和校园卡被他人非法使用;挂失生效之前,如果因卡片丢失造成任何损失,责任由持卡人承担。挂失后的卡片将注销作废。
3.解挂:未办理补卡的情况下,若持卡人重新找回已经挂失的卡片,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到用户信息服务大厅或校园卡管理部门办理解挂手续;解挂后的卡片能够继续使用。
4.注销:学生毕业、教职员工离校、临时卡到期,需办理注销手续。临时卡在达到预定的有效期限或预定的设定条件后将自动停用。
5.补卡:卡片损毁、遗失并确认无法找到,可以在挂失时算起,满2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到信息服务大厅办理补卡手续。
6.房门卡丢失:请携带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立即去校园卡管理部门办理限制原卡和补办新卡手续。
四、校园卡的办理
1.入学新生:
每届招生结束,由招生、教务部门提供学生信息,统一办理校园卡,并在新生入学时在入学手续流程中统一发放。
2.在职教工、教工直系家属:
由人事部门、教务部门或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信息后方可办理校园卡。
3.临时卡:
驻校合作单位的人员,需由申请者向后勤与保卫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用户的详实身份信息,由后勤与保卫办公室同意并给出书面批复,方可办理校园卡;其他临时访问人员,由其对口接待部门书面提供证明和详实的用户身份信息后办理校园卡。
4.批量办卡:
学校的部门需批量办卡(或办理特种用途的预充值卡),需由需求部门向财务办公室申请,经财务办公室审核、签批预充值额度并书面授权后,校园卡业务部门方可批量制卡;制成的卡片需送交财务办公室核查和发放。
五、隐私政策
1.校园卡内包含个人信息、金额等重要内容,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校园卡是校内个人身份证明的重要依据,持卡人需注意隐私保护;持卡人卡片遗失后要及时挂失。
3.校园卡使用时要注意物理保护,不可弯曲、折叠、打孔、油污、涂写、贴纸;应避免长期放置于强磁场、强静电环境。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管委会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