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校园网主页信息审核发布办法
发布时间:
2013-12-12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合肥工业大学校园网主页信息审核发布办法

为实现校园网主页信息审核发布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权威,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促进学校对外宣传与交流,依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校园网主页信息发布的权限与内容

(一)校园网设立专门的信息发布栏目,其内容和责任单位分别为:

1.“校园新闻”栏目:内容为具有较高新闻价值的学校新闻,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发布;

2.“通知公告”栏目:内容为学校有关工作通知与公告,由校务部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发布(注:有关学术报告讲座和招标采购的通知公告内容另外单独列出,以方便学校师生员工和校外访客查询);

3.“招标采购”栏目:内容为学校各类招标采购信息和公告,由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发布;

4.“报告讲座”栏目:内容为学校各类学术报告和讲座通知,由校务部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发布。

(二)信息与网络中心负责为校园主页信息发布提供网络平台、设备及技术支持。

第二条校园网主页信息的审核流程

校园网主页信息的发布实行三级审核制,分别为:

第1级:信息来源单位自审。各单位向校园主页提交的信息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或责任人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和可读性;

第2级:栏目编辑审核。各栏目指定专门编辑人员,负责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与编辑;

第3:栏目责任单位领导审核。

第三条校园网主页信息发布的安全要求

(一)确保校园网主页信息安全,严防以下信息出现: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低俗,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二)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务必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用户名、密码由各部门专人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操作人员离开电脑前应确保安全退出信息审核发布平台。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规定,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对于涉及保密事项或界定不清的信息,必须事先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校园主页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表》(附件),交送学校保密办(如涉及军工秘密,还应事先报送校国防装备技术研究院)审定通过后方可发布。

第四条校园网主页信息发布的时效要求

(一)校内各单位应及时提交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通知公告类信息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提交;新闻类信息原则上应在事件发生后2日之内提交,最长不得超过4日。

(二)新闻类信息审核发布期限:学校举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新闻原则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发布,一般性新闻原则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发布。

(三)通知公告类信息审核发布期限:原则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发布。

第五条信息发布考核与激励

学校建立信息发布考核与激励机制,对校内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工作进行实绩考核,并纳入到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第六条附则

(一)学校将根据校园主页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本办法适时予以修订。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合肥工业大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合肥工业大学

               2012年1月1日

合肥工业大学校园主页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表.docx